为提高建材商品质量,受吉林省工商局委托,日前,长春市工商局委托长春市质检院对长春市大型综合市场、建材专业市场销售的地板和橱柜商品质量进行了监测,依据GB/T18102-2007、QB/T2531-2010标准,检测了地板的密度、表面耐磨性能、甲醛释放量、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等项目,检测了橱柜的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含水率、甲醛释放量等项目,共抽检地板30个批次、橱柜31个批次,经检测判定:地板有10个批次不合格,橱柜有14个批次不合格。主要问题是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耐磨性能等项目不合格。
针对不合格橱柜、地板,长春市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有关销售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的地板、橱柜,辖区工商分局要对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的地板、橱柜组织清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此,长春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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