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有机溶剂生产、使用企业和陶瓷等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根据肇庆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责和年度工作规划,结合《肇庆市使用有机溶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2016年肇庆市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肇庆市安委办部署11月开展全市下半年度职业卫生联合检查。
本次职业卫生联合检查将随机抽查各县(市、区)2家陶瓷制造、有机溶剂生产使用或粉尘危害严重企业,各部门依照自身职责开展现场检查。其中,肇庆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检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日常管理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检查用人单位违反工伤保险和劳动合同制度行为;卫生部门负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检查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质监部门负责检查对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有机溶剂行为;工会部门负责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