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13日发布我国首个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志标准,该标准建立在《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国家质量标准的基础上,但规定更加严格。根据该标准,空气净化器去除细颗粒物(PM2.5)的净化能效不小于5立方米每瓦特小时,去除甲醛或甲苯的净化能效不小于1立方米每瓦特小时。该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从13日举行的中国环境标志空气净化器标准发布及推广试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室内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不容忽视。大量人工复合材料用于家装材料、家具和室内物品,会释放甲醛、甲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危害人体健康。目前,市场上很多空气净化器的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信心。
此次发布的标准从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到废弃和回收全生命周期进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标准要求企业在原材料选择上必须符合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要求。
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标准对产品去除细颗粒物、去除甲醛或甲苯的最低净化能效进行了规定。根据不同房间的适用面积来确定对PM2.5、甲醛或甲苯等室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CADR)提出指标要求。
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净化器产品上是否贴有中国环境标志作为购买净化器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选择适合自己的空气净化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