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广东重要的制造业基地,顺德产业工人超过30万,职业病危害防范就显得相当重要。27日记者从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区要求从明年起用人单位必须每年至少完成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另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有违规行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会被通报曝光。
从2017年1月1日起,顺德用人单位必须每年至少完成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每年用人单位开展新一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各镇(街道)监管部门将责令企业尽快完成每一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检测工作以收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报告为完成。只签订合同、采样等,未收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报告的,检测工作为未完成,监管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必须明确样品采样时间、现场检测时间、报告出具时间、报告交付用人单位时间等工作节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为了保证数据准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有接触和使用有机物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采样时,应对有机物进行成分分析,以确定毒理性质。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通过短信等方式提示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对定期检测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以及在定期检测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用人单位对采取的治理措施和整改情况应做好记录、保留整改前和整改后的照片,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不整改或整改治理后仍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该负责人强调,如果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包庇”行为,除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还会每季度向社会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