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省安委办立即行动,印发《关于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确定从即日起(2月13日)起至10月31日为我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县镇、监督检查到企业。要每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形成月度情况材料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并上报。
通知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二是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自觉和内生动力。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纠正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三是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严格管控高风险点、危险源。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将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建设和管控制度建设作为检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四是切实突出重点,打好重大隐患问题治理的攻坚战。要突出“三重点和两重大”。即容易发生事故的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冶金煤气、粉尘涉爆、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和场所;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国家和省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事项。五是严格执法,提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实效。要严格规范检查执法,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
省安全监管局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按省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月下旬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10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大检查及落实特别防护期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