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
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工作主线,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紧密围绕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中心工作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不断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继续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意识,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1.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总体要求,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巡查考核、检查排查、宣传教育一体化。
2.推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配合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成我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3.推动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落实职业病预防专项资金,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行动,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小微企业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4.支持、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参与监管政策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人员培训和日常监测等工作。更新省级职业卫生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协助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二、强化监督执法
5.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专项执法检查,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列出隐患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和复查验收,实现“闭环管理”。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监管。
6.结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试点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掌握普查区域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危害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健全监督管理档案和监管台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情况调研。
7.继续稳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和示范企业开展“回头看”,督促已通过验收的企业巩固既往成果,不断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整体水平。继续推进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引导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8.结合“十三五”规划,修订评估指标,改进评估方法,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促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
9.严格按照程序公正、方法科学、考核公平的原则,有序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和换证工作。健全技术服务机构考核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标准。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
10.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化监管。组织开展人员资质和技术服务档案管理专项检查,现场采样监督抽查,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着力提升技术服务质量。
三、深化专项治理
11.深入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推动两类企业落实防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严格验收标准,确保两类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1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启动蓄电池制造和汽车制造两个行业专项治理,开展企业基本情况摸底排查,调研主要工艺及尘毒危害现状,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四、加强宣传培训
13.利用“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全社会营造“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文化氛围。
14.推动用人单位分岗位制定契合工作实际的培训课程,开展差异化职业健康培训。推广网络在线教育模式,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五、强化队伍建设
15.加强基层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县、乡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建设。以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和专业知识为重点,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16.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职效能。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健康监管队伍。
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