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安全,直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当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红伤”、轻“白伤”,“红伤掩盖白伤”,重视死人事故,忽视职业病危害的现状。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调整至安监部门时,人员及编制并没有对应的划转,安监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能力严重不适应日益繁重监管任务需要。
建议:
一是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努力解决“有能力干事”。安全监管部门应成立相对独立的、有权威的职业危害监管机构,通过公开招考等多种方式考录一批懂职业卫生专业的技术人员,充实到执法人员队伍中。
二是提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有条件干事”。各级政府应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投入,购置先进的技术装备,保障监管经费,形成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制定了基层职业健康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对区县开展新一轮装备建设,配备粉尘、有毒气体、噪声等便携式装备,正在逐步解决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靠眼睛看、鼻子闻”的落后状态。要加快推进职业病危害检测检验、评价评审、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专家库等支撑体系建设。
三是把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应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中,把职业病伤亡指标纳入生产安全事故伤亡指标,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用人单位,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相关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