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保障职业健康,吉林省安监局多措并举,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着力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落实“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推动省市县三级在“三定”方案中规定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实现监管职责法定化。推动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制作职业病危害教育片、宣传片、警示片等,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力度。开展第十五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和职业健康知识竞赛。省级组织10期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基层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建立数据库,提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推动有关科研院所加大基础研究,在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制定企业或行业标准。
着力加强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重点治理10个有代表性的职业病危害问题隐患,创建百户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帮扶400户小微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因素检测,启动1000户小微企业帮扶工作。深化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治理,启动对蓄电池制造和汽车制造行业专项治理。加强源头管控,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监督检查。
着力加强监管执法。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出台《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实施办法》,开展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
着力加强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专家库。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