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受理申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应当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等内容。
3月9日下午,区安监局工矿商贸监管科聘请卫监系统专家作为授课老师,组织各安监办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同志、内勤人员在区安监局108会议室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操作管理培训。
首先,工矿商贸监管科负责人强调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安监办认真学习,掌握申报系统的操作管理流程,逐步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接着,由授课老师讲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相关规定,并登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演示讲解系统功能、申报备案管理操作流程,明确备案资料档案建设要求。
下一步,各安监办将在日常工作受理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业务,逐步健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档案,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制度。
来源:龙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