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全市将实施首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费率的浮动直接与安全生产工作挂钩。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适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核定其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以佛山市冶金等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为例,一共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调整至80%、50%。
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则可在原定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下调整两个档次;若达到二级标准,则向下调整一个档次。此外,被列入佛山市安全生产“红名单”满一年的企业,费率也可下调一个档次,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要求在原定缴费费率基础上向上浮动两个档次。
据悉,佛山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正在统计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红黑名单”企业相关信息,将于近期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