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职业卫生工作责任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在“三定”方案中规定各有关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进监管职责法定化。编制《吉林省职业病防治(2016-2020年)规划》,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监督企业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主体责任。
二是深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制作职业病危害教育片、宣传片、警示片和公益广告等,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第十五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知识竞赛和职业健康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省级组织10期培训班,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文化建设。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重点治理10个有代表性的职业病危害问题隐患。完成帮扶400户小微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启动对1000户小微企业帮扶工作,逐步推动危害较重或严重的小微企业改善作业环境。强化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治理,启动蓄电池制造和汽车制造行业专项治理,指导各地在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选择2-3个进行纵深治理。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监督检查。
四是深化监管执法。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规定。指导各地评估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实行差异化监管。
五是深化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职业病危害项目评价、检测等工作的作用。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补充完善职业卫生专家库。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申报、检测与评价、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职业卫生专家库等7个子系统,实现相关信息互通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