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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评优一票否决

时间:2017-05-10  作者:admin  浏览:1579 [ 返回]

近日从深圳市安委办获悉,深圳正式出台《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其中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不定期接受抽查,至少每半年接受1次检查,其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年接受约谈1次,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在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将被实行“一票否决”。

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银行信贷、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入。

被纳入“黑名单”需满足两条件

本次执行的《办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市级“黑名单”信息管理,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情形条件,二是行政处罚条件。

情形条件具体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二)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后,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未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或未依法依规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五)拒绝、阻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或者阻挠、干涉事故调查的;(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经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七)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九)以各种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各类许可证件或者备案证明的;(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或者虚假评价报告的;;(十一)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十二)转让、出租、出借各类许可、登记证书或者备案证明,或者冒用、伪造、变造、接受转让各类许可、登记证书或者备案证明的;(十三)未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监测监控和定期检查的;(十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条件具体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受到以下行政处罚之一:被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或者许可证。

将成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对于“黑名单”单位的处罚和监管,《办法》中也进行了详细规定:被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成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以下统称“信息采集部门”)将对其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在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将制定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对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银行信贷、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入。

信息网上公开,期限1年起

深圳市安委办表示,市级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信息将主要通过深圳信用网、深圳市安委办(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的期限一般为1年,自信息在深圳信用网公布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后,自动转为档案保存。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黑名单”信息管理的期限分别为1年半、2年、3年。法律、法规、规章对“黑名单”信息管理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中规定,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是“黑名单”信息的采集部门,对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市安委办负责信息平台建设、对接和信息发布。

“黑名单”信息实行逐级上报,生产经营单位“黑名单”信息达到省级“黑名单”纳入条件的,由市安委办通过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将其信息自动对接报送至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委办),达到国家级“黑名单”纳入条件的,再由省安委办报送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这就意味着,已被列入市级“黑名单”信息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仍可能会被列入省级、国家级“黑名单”信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自收到或应当收到将被列入“黑名单”信息的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辩。

纳入“黑名单”会怎样?

1.不定期抽查

不定期接受抽查,至少每半年接受1次检查,其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年接受约谈1次,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2 .一票否决

在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各级各类评先表彰中,将被“一票否决”;

3 .无缘政策扶持

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银行信贷、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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