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汕头市创文强管工作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汕头市委5月10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汕头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专项行动,计划自5月中旬起至今年底,通过开展突击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措施,努力构建大环保网格化执法新格局,严打环境违法犯罪,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汕头市环境质量和久拖未决的环境问题,有效遏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今年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将分三阶段重点开展10方面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主要包括: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回头查”;“涉水污染”重点企业污染专项整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和噪声污染、露天焚烧等环境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污染;清理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物,整治保护区范围内排污口污染;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采石场环境污染;严打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对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环境问题整改及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和“回头查”等。
本次专项行动将建立区(县)党委政府主导,属地镇(街)党委政府及环保、公安、消防、食药监、经信、农业、质监、安监、水务、工商、城管、住建、国土、财政等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的长效机制;压实环境监管责任,构建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立体网络,努力打造环保执法格局,有效遏止环境违规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计划于今年12月底结束,明年1月进行总结。汕头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市委孙光辉副书记任组长,市委陈武南副市长、曾湘澜副市长任副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环保局。
来源: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