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着力摸清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我省将摸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职业病防治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浙江省各县区充分发挥和借助乡镇、街道力量,对所辖区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仔细排摸,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审核管理。2014年以来,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环节,指导用人单位申报;通过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过程,督促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开展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引导用人单位申报这些举措,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7年6月30日,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数已达41933家。
二是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大力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为加强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我省通过建立权力事项清单,扎实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2014年,积极推进“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对该类项目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清单目录管理,简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程序。2016年,全国人大对《职业病防治》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我省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及时应对,通过采取监督检测、现状评价、三同时监管执法检查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提前指导督促建设单位依法落实“三同时”相关工作,确保“三同时”工作不弱化,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
三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推进尘肺病防治责任落实。我省各地结合地方产业结构特点,加强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粉尘防治规章制度和责任制,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粉尘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场所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加强防尘设施设备维护管理,配备合格有效的个人粉尘防护用品,强化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职业卫生宣教培训,提高员工的粉尘危害防范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用人单位员工确诊的职业病人数连续三年递减(2014年837人,2015年595人,2016年518人,同比分别减少3.1%,28.5%和12.9%),遏制、扭转了职业卫生职能划转前三年我省职业病人数连续递增的势头,近三年我省新增职业病人数已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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