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和控制我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3月19-20日,区安全监管局在南村镇、石基镇、沙头街三地组织召开我区五金机械电镀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培训会议,辖区内111间相关行业重点企业作为专项整治重点。
按照《番禺区五金机械电镀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区安全监管局深入推进我区五金机械电镀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企业2013年5月底前必须完成八项职业卫生工作:(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二)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和制度。(三)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四)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将职业病危害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五)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六)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八)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同时,区安全监管局通报了我区职业病防治形势,并组织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