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状况研究报告(2017)》谨防农民工陷入职业病维权困境
时间:2018-01-22 作者:admin 浏览: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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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共同发布的《中国职工状况研究报告(2017)》认为,农民工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主要受害群体,面临职业病鉴定诊断维权困境。根据调查研究显示,职业性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噪声聋是危害我国农民工健康的主要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针对职业病防治,我国专门有《职业病防治法》,其宗旨就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但是,即便《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相对成熟完备的法律,可是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因其牵涉到用工制度、部门执法权限等复杂的现实问题,致使《职业病防治法》在执行当中遇到很多障碍。直接的表现之一,就是以农民工群体为代表的职业病高危人群。患上职业病的农民工群体,面临着鉴定诊断难、难走法律程序等职业病维权困境。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避免其陷入职业病维权困境,首先需要用人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比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要求,落实好资金投入、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劳动者防护、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二则,须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的监管能力。比如,相关的地方职能部门应协调联动,强化职业健康各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地方行政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以及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职业坚决依法依规整顿,改造后仍无法达标的,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其停建、关闭。这些做法,应成为地方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管与执法常态。
同时,也应强化职业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一方面,让广大农民工熟知身边潜伏的职业病危害;另一方面,让面临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懂得如何采取保护性措施,告知他们依法维权的渠道;还也可以引入志愿者的力量,做好职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知识普及等。
各个地方的农民工群体,往往承担着高危工作,为国家的建设付出着巨大的贡献。因此,全社会都要对农民工群体的健康给予高度重视,让他们有更稳固的劳动关系,别让他们因飘摇的劳动关系,沦入了职业病维权困境。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