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广东各地环保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整治“污染”企业,对污染企业“零容忍”,发现一批,查处一批。
中山市联合执法整治“小散乱污”乱象
今年4月,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联合大涌、板芙和沙溪镇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检查整治。为防止企业“闻风而逃”、“关门躲避”,本次行动由市环境监察分局统一部署,共出动11名执法人员分4组同时进行执法检查。当天共检查4间企业,4间均涉及违法行为,现场发出责改4份,并对其中3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
中山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发现一批,查处一批”等措施,坚决做到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汕头开展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近期,汕头市环保局召开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将对市内184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并拟于上半年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包括基础信息调查和地块风险初步筛查。
会议部署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对市184家重点行业企业的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在产企业148家,关闭搬迁企业36家),会议要求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地块风险初步筛查工作在6月底完成。
珠海市直部门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4月,为贯彻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力量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珠海市做出了多项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部署。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
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并做出了重点区域环境管控、扬尘污染防治、泥头车管理、公交纯电动化、煤改气与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执法等工作部署。4月初,市委郭永航书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批示,要求集中力量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市直部门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环境保护局编制《珠海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上半年31项管控措施;对废气和粉尘排放企业、施工工地以及沙石场防尘降尘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检查企业66家次,建筑工地34处,发现存在环境问题12家,完成整改11家,拟立案2宗。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检查了4个重点区域周边环境,要求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制定印发《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于4月初共出动203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共发现7宗大气污染类案件。
公路局提出成立大气扬尘污染防治检查组、建立不良施工单位黑名单、重点盯防、重点管控区域周边工地污染防治等9项加强控制大气污染措施。
东莞市提出五大措施,高压打击“散乱污”
近日,东莞市印发实施《关于促进和规范我市表面处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五大措施。
一是引导表面处理行业集聚发展。以电镀环保专业基地和各镇街工业集聚区为平台,引导表面处理行业集聚发展,实行污染物排放集中管理。
二是简化工业集聚区内表面处理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程序。
三是试点实施危险废物统一收储、暂存和委外处理处置。支持在电镀环保专业基地内建设危险废物暂存站,引导基地内企业将日常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暂存站统一分类收储、暂存和委外处理处置。将基地内企业原来的“分散收集,分散转运”模式逐渐转变为“分散收集,集中储运”模式。
四是加大“散乱污”非法表面处理企业打击力度。强化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方式,加大对“散、乱、污”非法表面处理企业的查处力度,对典型违法企业及时进行曝光。在市环保局和各环保分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加强企业违法信息研判,定期公布举报信息查处进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五是进一步提高表面处理企业进入基地生产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