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几年我国的经济保持高速发展,举世瞩目,但各类伤亡事故的持续不断,一直居高不下,特大、重大事故频繁发生,职业病患者也逐年增多。对市场经济大潮造成巨大冲击,这也体现了目前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步伐的现状。
随着工业生产领域的不断拓展,职业病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机械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职业病危害及其发病情况已经成为当今我国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民生问题,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大多数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重视的企业对源于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缺乏基本的认知,不知道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没有为作业场所配备起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觉得职业卫生工作无关紧要,可有可无,没有必要做,导致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放松警惕,生产过程中也没有按照相关法规执行,这样不仅对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有序发展。
日前深圳市安委通报了第三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件,其中涉及四个职业卫生监管领域典型案件。目的在于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打好全市公共安全攻坚战,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
此次通报给广大企业提了个醒,企业必须重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企业应该认真严肃对待。其实职业病防治法早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职业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作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主体,各单位要切实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健康档案,从而提升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有力推动各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人应该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护措施,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以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
1、要从自我做起,主动参与岗前或在岗期间培训。
2、要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操作。
3、要主动创建清洁的作业场所,做到物品有毒和无毒分开,有用与无用分开,有用物品分类存放,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4、要熟知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的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遵守警示标识的规定。
5、要经常检查、维护职业卫生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止使用或拆除。
6、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自身保护意识。
7、要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后劳动者要索取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2001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 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这些安全生产法规正是为了减少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降低职业病发生而应运而生的。现代企业的管理提出以人为本的的理念,关注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正是以人为本的的重要体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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