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坡拆迁安置保障房C地块位于深圳市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明大道东侧、牛山公园路西北侧、华裕路东侧,项目地块的中心纬度为:113.939799°E,22.752342°N,地块占地面积为4151.49m2。地块现状为空置楼房,地面全部硬化。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途为幼儿园。
2020年4月,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深人环[2018]610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等技术文件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和3个地下水样品采集点位,共采集10个(其中1个为现场平行样样)土壤样品和4个(其中1个为现场平行样样)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项目评价标准选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检测项目评价标准优先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限值,其中GB/T 14848-2017未涉及的指标(总石油烃)参照香港环境保护署《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的使用导则》中地下水污染物溶解度限值。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土壤样品有检出指标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总石油烃(C10~C40),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地块有检出的各检测因子的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本次土壤环境调查所选用的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结果表明,样品中的有检出指标为pH、砷、铜、铅、镉、镍、石油烃、1,2-二氯乙烷,除此之外其它因子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未超标。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中污染物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和香港环境保护署《基于风险的土壤整治标准使用指南》中的标准。
经对场地历史资料的调查分析、场地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场地内各个土壤采样点各检测项目均不超过风险评估筛选值,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处于良好水平。因此目标地块符合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要求,不需要开展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议结束场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