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0776号令,修正发布“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第5条、第6条、第7条条文。新标准要求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Bisphenol A)的塑料材质,而上版标准中规定,用作奶瓶的聚碳酸酯(PC)塑料中双酚A的含量限值为30ppb,除奶瓶外为0.6ppm。对新制造或进口的产品,新标准自2013年9月 1日起施行,但对市面流通产品的管制,自2014年3月1日施行。
转自:厦门WTO工作站
上一篇:欧盟将限制消费品的多环芳香烃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