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第二十六批4项SVHC评议物质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正式更新为223项。
新增4项物质信息如下:
原文链接:https://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现包含223个可能危害人类或环境的化学品。供应商有责任安全地管理化学品并向其他客户和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候选清单(高关注物质)当前已拥有223项,列入该清单意味着禁止使用该物质,除非公司获得欧盟委员会的继续使用权。
企业注意,产品中如含有SVHC物质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1、物品中SVHC含量超过0.1%时,其供应商都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保安全使用;
2、如同时出口量超过了1吨每年,物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还需向ECHA通报;
3:应消费者要求,在45天内需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4、从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的要求,物品中包含超过0.1%的SVHC清单中的物质,供应商还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
5、新物质被纳入候选清单后,相关物品的进口商和生产商必须在其被列入候选清单之日(2022年1月17日)起六个月内通知ECHA;
6、SVHC清单中的物质将来可能被加入授权物质清单,届时企业必须申请授权才能继续使用。
注意:出口到欧盟的不合格产品将会受到处罚,欧盟海关将拒绝该产品进口,扣押货物等,也可能面临高额的罚款。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如您有这方面需求,欢迎联系咨询,竭诚为您服务,服务热线:400-689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