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常开玩笑,说某人有职业病,如果是police那么就说他的谈话总是在询问别人的底细,如果是老师,就说她总是在训人。其实,像这种我们开玩笑说的所谓“职业病”只是一种习惯而已,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职业病呢?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而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目录总共有10大类,一百多种,去年就新增了18种。参见:职业病目录新增了哪18种职业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业病需满足三个要素:一是患病主体须是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二是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三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有的人可能认为,凡是与职业相关的疾病就是职业病,其实不然,如一些医生因经常上夜班而导致的神经衰弱、一些老师因长期站着讲课而患上的腰病等都不能称为职业病,而只能称为职业相关疾病。
由此可见,职业相关疾病的范畴更大,更重要的是职业相关疾病也见于非职业人群。
十大类职业病: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八、职业性传染病
九、职业性肿瘤
十、其他职业病
前面所说,因接触粉尘等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的形成,那么常见的职业病危害都有哪些?如何预防职业病?
每个行业由于自身工艺、原材料的不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也有不同,如塑料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就主要是以职业性化学中毒为主,而家具制造行业则包含了物理(噪声)、粉尘、化学(油漆)诸多危害因素。对于这些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完全消除是不可能的,我们只有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以减少职业病的形成。例如,在家具制造行业,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应佩戴护卫器,粉尘较大的场所应戴上防尘口罩。至于塑料行业在化学危害较严重的场所应戴上防毒口罩。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人自身,都应做好职业卫生工作。职业卫生工作不仅仅包含这些,用人单位还应配合安监部门的要求,找职业卫生评价公司定期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以确定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是否超标,如果超标则应立即整改,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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