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资质的认定,同时,全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行,拆除认证机构的准入“门槛”。也就是说在这两项事关检测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的新规正式开始实施,同时也意味着检测机构管理将迎来重大改变。
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资质认定
当前,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正处于整合改革的关键时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部署的。该《办法》于今年4月27日质检总局正式对外发布。
资质认定的三项改革任务:第一是"避免重复"、第二是要"科学设置"、第三就是"规范市场"。相关领导曾在一次行业会议时表示。
在统一资质认定之前,检验检测机构需要通过CNAS、CMA等多个资质认定,而实验室还面临各种各样的评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后,机构资质认定将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认证机构准入“拆除”门槛
与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相类似,作为认证机构管理的重要法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在今年也做了修改。 4月27日,质检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从发布的文件看,修改内容多达22条。此外,条文顺序也作了相应调整。
据质检总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的介绍,此次《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修改,在四个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一是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调整管理方式。
二是《办法》放宽了认证机构审批条件。
三是《办法》延长了许可期限,简化了许可程序,缩短了许可时间。
四是加强认证机构从业规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之际,全国各地又是怎样进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宣贯?内蒙古和上海率先做出了表率。
内蒙古质监局组织宣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7月29日下午,内蒙古质监局开通自治区视频会议室,组织宣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新《办法》自2015年4月9日公布以来,受到社会检验检测及相关行业的广泛关注。为了指导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及各级监管部门准确把握和理解《办法》内容,内蒙古质监局认证监管处负责人结合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要求,重点对《办法》在检验检测主体资格、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规范、技术评审行为规范、法律法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解读。全区900多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及监管人员1300多人参加了学习。
上海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宣贯
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于8月1日实施之际,上海市质监局分别在闸北区、松江区和浦东新区召开三场宣贯会,在全国率先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专题宣贯。
培训会邀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负责人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背景、制度框架、改革亮点作了重点宣贯,并为广大检验检测机构代表答疑解惑。培训会同时邀请认证认可领域资深专家、评审准则起草专家讲解即将实施的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在培训会期间,闸北、松江和浦东三地的检验检测产业发展部门积极宣讲地方对检验检测产业的促进政策,将闸北区的全国首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规划蓝图、松江中小企业城的“中国(上海)检验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规划设想和土地税收政策、浦东新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规划等向全市广大检验检测机构作了发布。
上海市质监局认证处,浦东新区、闸北区、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上海市72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负责人,共计750余人次参加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