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这一主要任务,以监督执法与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完善防尘设施和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推动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落实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治理范围
陶瓷生产企业:包括建筑陶瓷生产、卫生洁具生产、日用及其他陶瓷生产;
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包括耐火材料原料生产、耐火砖制造
工作目标
”七个100%”的要求:
一是粉尘危害重点岗位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二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率100%;
三是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100%;
四是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100%;
五是按“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接触粉尘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率100%;
六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率100%;
七是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率100%。
通过治理,两类企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提升,粉尘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启动阶段(2016年3月-6月底)。 主要是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企业排查治理阶段(2016年7月-2017年6月底)。
树样板、强监督。每个地市至少要有两三家防尘设施效果好、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作为样板企业,作为推广学习示范;监督检查可借鉴省安全监管局2015年实施全省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抽查检测项目的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随机抽查检测,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一是制定排查治理方案。二是对照标准排查整改。采取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改造和完善防尘除尘设施,加强和改进职业卫生管理。治理过程中,企业应健全相关档案,通过治理前后对比检验治理效果。
集中执法阶段(2017年7月-9月底)。
1、对开展专项治理不认真、粉尘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设施或达不到防尘要求、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用品,以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2、对于治理后粉尘浓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2月)
2017年12月10日前,各地要完成对两类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企业如何积极应对
第二阶段中对两类企业提出了具体的任务,一是要做好工程治理措施,二是要做好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卫生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工作,包括了建立制度、建立档案、使用防护器材、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定期检测、现状评价等等。这些工作除了检测、评价委托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外,其它事项如果让企业自已来完成,由于专业知识欠缺,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尚不能达到效果。 因此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完成,省时省力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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