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停止受理三同时审批的文件,以后建设项目不需要再走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流程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做的还是得做,取消审批并不是取消三同时制度,后续监管部门更会注重事后监管,如果查到没有做,那企业还是得承担法律责任。
原本的职业病法规定,职业病防治是多方面参与的,这次修订职业病法,就是把职业病防治预防的责任主体直接转到企业本身,这对企业来说将是更大的挑战。就现状而言,企业本身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也才刚开始建立,而职业病防护技术是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技术,让企业自身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确实带来了较大的挑战,而这时,选择咨询有实力、真正能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并不是取消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职业病防治重在预防,三同时是目前预防职业病的最好选择,只有从根源上去解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才能真正意义上保护企业、保护劳动者。职业病法修订,对三同时的执行要求更加明确和具体。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制度没有改变!职业病法修订后,除了把审批的事宜给剔除之外,还把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的字眼删除,这一改变,引起了行内很多人地误解,都在思考是不是要取消资质认可和限制了。请注意下新职业病法的第二十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要求并没有修改,再注意下第八十条并未删除,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的罚则没有改变。也就是说,检测与评价的资质认可依然存在,而且将来会进一步规范完善。
参照欧美发达国家的职业病防治发展进程,职业卫生咨询行业必然朝向行业自律和越来越专业化方向发展。职业病法修订后企业将逐步从重审批向重质量转变,对企业而言,现在要的已经不仅仅是行政部门的一纸批文,更多的是,真正能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的技术支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而言,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势不可挡。而在企业选择服务机构而言,更应该注重的是服务本身的质量,选择最专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