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很多工厂单位或是其他服务行业,都愈加重视职业危害防护,采取措施防治职业危害因素。然而仍存在部分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由于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职业防治法法律意识淡薄,且工厂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导致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近年来,由于各地纷纷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吸引开发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业业从一线城市向内地二三线城市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随之带去的职业病危害情况也非常严重。
企业在正式投入运营生产前应配备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建立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生产作业环境必须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保证企业符合职业卫生“三同时”及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分别经安监部门、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才投产使用,切莫害己害人。
同时企业职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及时向安监部门举报。若遭受职业健康危害,应通过医疗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保全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获取赔偿。
如何防护职业危害因素?
1、印刷包装业、制鞋业
在印刷业油墨调配、洗刷版面、覆膜等工序接触到的油墨及有机溶剂,或是在制鞋业外底粘合、包鞋跟等过程中使用的胶水,可能含正己烷、三氯乙烯、苯、甲苯等有机物,此类物质容易挥发并随呼吸道进入人体,不当接触可能导致“苯、甲苯等中毒”,严重者甚至会出现白血病。
防护措施
安装完善的通风排毒防护设备;采用低毒、无毒原料及环保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工作时,应佩戴手套和有效的防毒口罩,不直接接触或嗅闻化学品等。
2、水泥制造及混凝土行业
在生料煅烧、熟料冷却、粉磨、包装输送、混合搅拌、制浆均和等环节均会产生水泥粉尘,长期吸入会导致“水泥尘肺”,引发咳嗽甚至出现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
防护措施
水泥制造车间采用吸尘装置,室外混凝土制造场地采用洒水降尘;配备防护面罩。
3、铝粉相关行业
生产金属铝粉用于制造炸药,导火剂等;或用氧化铝经电炉熔融成的聚晶体可制成磨料粉和磨具等。此类行业长期接触铝粉或氧化铝粉尘而导致肺纤维化,即“铝尘肺”。
防护措施
在进入密封封闭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操作,防止人员中毒。需安装集中通风系统,且应及时清理环境,避免粉尘集聚,并配备专业防护面罩和其他防护用具。
若企业只顾埋头挣钱,置劳动者及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于不顾,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可分别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予以罚款、关停,如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司法机构必将介入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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