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危害问题一直备受社会的广泛关注。鉴于我国目前职业卫生防治技术和能力还很欠缺、对有毒有害工种和工序转移、预防性工作审核控制不严,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够重视,还有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知识、意识的相对匮乏与陌生,可以说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非常不容乐观。因此,如何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就成为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职业病高发主要是很多企业对职工的职业健康重视不够,没有把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究其原因,一是对职业危害的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二是重点行业的职业健康隐患突出,三是企业的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有关部门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不到位,五是职业危害联合执法不到位,六是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
综合上述原因,可从以下几点加强职业危害预防和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职业危害宣传教育培训,确保职业病防治认知到位。目前有些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十分重视,而对职业病的危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涉及有毒有害,而其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工作时不采取防护措施,是职业的高发人群。因此要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要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是突出重点行业,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化工、纺织、建材、冶金、塑料制造、金属制品、印刷、造纸等是职业病易发的重点行业,尤其是一些从事喷漆、打磨、电焊、采掘、清淤等作业的小企业或小作坊,由于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防护措施不到位,工人接触急、慢性职业中毐危害因素多,加上工人的流动性大、职业病防治培训跟不上、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不够,存在发生职业病的风险大,隐患多。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的巡查频率,督促企业认真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规范工艺流程,完善各项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三是规范企业行为,确保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相关设备的投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场所和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定期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要定期排查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力度,确保职业健康专项整治到位。安监、卫生等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企业职业危害的日常检查,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职工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组织职工体检。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要对企业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确保职业健康联合监管到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检测和工人体检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应建立职业病防治和监管的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职业病监管的效果。加强安监、疾病预防控制和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监管责任。
六是加强源头管理,提高企业职业健康本质安全度。加强对企业职业健康执法检查,进一步摸清职工职业健康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台账,做到一企一档。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严格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认真把关,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产生职业危害。对未按照要求进行“三同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依法进行处罚,确保企业职业病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关系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安定。因此,加强职业病预防,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已迫在眉睫。首先企业要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各地安监、卫生和劳动保障等部门也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水平,监督企业减少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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