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评价机构处理意见的通报》通报显示,环保部于2012年6月至10月期间对全国501家环评机构“资质、人员、质量”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经抽查发现,部分机构存在环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等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资质管理和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环保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88家环评机构分别提出取消资质、限期整改、缩减评价范围、通报批评和内部整改的处理意见。
记者从名单中获悉,三家粤籍贯环评单位名列上述“黑榜”,两家来自广州,一家来自佛山。
在环保部通报处罚的88家环评单位中,有26家单位因“违规开展业务或借用外单位人员、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等问题”等原因,被予以“通报批评”;54家单位因“项目承接、质量审核、资料归档等内部管理不规范”,被责令“内部整改”。
三家来自广东的环评单位名列其中,其中一家被“通报批评”,两家则被责令“内部整改”。
被处罚的两家广州企业,分别是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广东省气候中心,两家单位均拥有乙级环评资质。
注册地位于番禺的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被予以“通报批评”,理由是“多项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未由环评工程师主持编制”。
注册地位于广州福今路的广东省气候中心,被责令“内部整改”,要求整改的理由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档案管理规定;环评工程师审核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环评工程师对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熟悉程度和把握能力不足,未踏勘现场。”
同时,佛山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也被责令“内部整改”,理由则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档案管理规定;项目承接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签订合同;存档的环评文件未附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复印件;内部管理不规范,无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记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的主管单位——番禺区环保局,该科研所系番禺区环保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他对该所被环保部通报批评一事尚不知情,希望记者发送采访传真,并承诺将尽快回复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来自: 南方日报
上一篇:进口面料须警惕pH值超标
下一篇:新型职业病之爆米花尘肺病